冬 期 施 工 作 业 指 导 书1 冬期施工概况凡室外, 日平均气温连续 5 天稳定低于 5时,即进入冬期施工。 在冬期施工期限外, 当日最低气温低于 0时,应按冬期施工规定执行。根据张家口市区历年气温纪录,每年11 月 15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为冬期施工期。1.1 初、末冬阶段:平均气温为0左右,最低温度一般在 -5 左右,时间从11 月中旬至 11 月下旬、次年 3 月中旬至 3 月下旬。1.2 严冬阶段:平均气温在 -5 左右,最低气温在 -10 左右,时间从 12 月上旬至次年 3月上旬。1.3 寒流阶段:平均气温 -10 左右,最低气温在 -15 以下,每年约 4-5 次。1.4 冬期施工转入常温施工的界限是: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 天高于 5时解除冬期施工。2 冬期施工的统筹规划冬期施工的规划应从三方面内容做出统筹安排:冬施前需完成的工作项目, 不进行冬施的越冬工程维护项目,需要进行冬期施工的项目。各类项目分类排队,编制措施。2.1 冬施前需要完成的项目考虑的原则是:能为冬期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