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项目的融资途径旅游资源开发,应以一个市场化的企业作为主体,我们可以称为开发商。开发商可以是国有企业,也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民营企业,但应该是有限责任制的。开发主体至少应拥有资源的开发经营权(一般为50年),亦可拥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除文物保护单位外的相关建筑物的所有权。开发商以自有资金投入企业,并拥有以上资产,由此形成了开发主体的资本构成。以此构成为依托,开发商可以从八个方面进行融资。一、 银行信贷银行信贷是开发商主要的融资渠道。对旅游资源开发,可以采用项目信贷的方式借款。项目信贷要求自有资本投入25%以上,可向银行贷75%。开发商可使用以下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土地使用权、相关建筑物的所有权、开发经营权、未来门票或其他收费权等等。目前,银行尚无完善的对旅游资源开发进行贷款的金融工具,但已有企业尝试开发经营权、未来收费权等质押的办法,并取得了成功。1、 商业银行:质押、抵押2、 政策银行:1) 国家开发银行2) 农业发展银行及中国农业银行3) 中国银行及进出口银行4) 贴息贷款3、 卖方信贷:设备进口4、 担保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