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塔项目股权融资方案一、项目股权融资条件1、根据市政府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我司投标书的承诺,项目的权益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60%(即36亿元),保证金融风险趋于弱化,使银行负债率不超过40%;2、我方的股权占比不能低于项目资本金的51%,即18.3亿元,建议引入3-4家战略投资者以保证我方对整个项目的相对控股经营管理权;3、满足贷款银团对项目股权结构的具体要求;4、股权定价的基础项目评估价值要明确。二、项目股权融资主体操作方式1、以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扩股增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增资部分可直接扩股注册资本扩大到3039.2亿元,我司仍保留20亿元的投资,再引入1019.2亿元的外来投资,外来投资方占项目公司25.549的股权。增资后公司利润会摊薄,但盈利应会高出摊薄的部分。增资也可不采用扩大注册资本的做法,而进入资本公积。该方式操作简便,费用低廉,但与广州市建委不允许变更项目公司股东的地方政策相冲突,需要与市建委等有关部门协商解决,获得市政府的特许。2、按照项目各功能成立项目子公司实现股权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