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操作流程一、 客户推荐1、市场销售人员或经销商确定销售信息后,根据客户认定标准(见附件1)向制造厂家推荐客户并收集客户资料(见附件2);2、制造厂家信用管理部门对推荐的客户进行审核、调查,对通过资质审查的客户向租赁公司业务管理科提供业务确认函(见附件3)。二、 业务提交制造厂家将客户的以下资料提交给租赁公司:1、法人及个人客户资料。2、仅由厂家、客户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标准文本一式五份)。3、厂家签署的业务确认函。三、实地考察 1、实地考察可由各地分公司信审专员直接安排,各地分公司信审专员负责与制造厂家销售部门接口,接收客户资料并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结束后出具客户调查报告(见附件4),将通过考察的客户资料录入信用评审系统。 2、租赁风险管理科负责对客户信审,若通过信审,负责向制造厂家出具承租人资质审查通知书(见附件5)。三、承租人提车1、制造厂家收到承租人资质审查通知书后通知承租人交付首期租金并提车,制造厂家向租赁公司出具收款确认书(见附件6)及车辆合格证、发票复印件;2、提车时,承租人必须向租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