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 C 级标准4.14.1.1医院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管理组织。【C】1. 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立药事与药物治疗管理组织,职责明确,有相 应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剂科门负责。2. 药剂科门负责药品管理、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和药事管理以及临床药学工作。3. 医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4.14.1.2医院药剂科设置符合卫生部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中“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门基本标准”的要求。【C】1. 药剂科的分区应当以病人为中心,坚持统一管理及整体性原则,确保其功能与任务的落实。2. 药剂科的面积、 布局和流程合理, 应当能够保障其正常工作开展的需要;符合卫生部 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中 “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门基本标准”中相关条款的要求。4.14.1.3根据医院功能任务及规模,配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明确。【C】1. 药剂科人员岗位设置和药学人员配备,应当符合卫生部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 标准(试行) 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