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及评审核心指标( 2012 年版)(讨论稿)一、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 ,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 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2012 年版)共 1000 分,其中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 650 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350 分。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和二级不合格中医医院划分标准如下:(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分 900 分;2. 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85%;3. 第二部分得分300 分;4. 核心指标全部符合要求。(二)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分 750 分;2. 第二部分得分245 分;3. 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6。(三)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1总分 750 分;2. 第二部分得分245 分;3. 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