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二级院系(部)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进一步深化学院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深化院系(部)二级管理,扩大院系(部)自主权,使院内分配与岗位职责、工作绩效密切挂钩,强化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办学效益,根据学院全员聘用制改革方案的要求,特修订院系(部) 工作考核办法。一、考核依据学院全员聘用制改革方案(试行)(苏牧 200679 号文),学院教学工作二级管理实施办法、学生管理工 作二级管理实施办法、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各部门工作职责及工作任务分解表等文件。二、成立考核组织(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学生、招生就业、科研、安全等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人事、教务、督导、学生管理、招生就业、财务、科技产业及高职教育研究所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院系(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二)专项工作考核小组根据全员聘用制改革方案(试行)中要求,分类成立院系(部)教学与督导工作、学生管理(含学生缴费)和招生就业工作、科研和社会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