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 年版)实施细则核心条款 (共 33 条)第一条 (第一章医院功能任务) : 1.1.2.1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病的诊疗工作。可提供24 小时急诊诊疗服务。 ()院授权院办实施,分管院长:余雪燕【C】1. 有承担本辖区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疾病诊疗的设施设备、技术梯队与处置能力。2. 急诊部门独立设置,承担本区域急危重症的诊疗。3. 预防、保健、康复独立设置。4. 根据病源,与三级综合医院距离较远或危重病人转诊困难的二级医院的重症医学床位数可占医院总床位的2% 。5. 医学影像可提供24 小时急诊诊疗服务。【B】符合“C ”,并1. 重症医学床位占医院总床位的3% 。2. 且符合重症评估标准的患者30% 。3. 医学影像(含CT 、超声)可提供24 小时急诊诊疗服务。【A】符合“B ”,并1. 重症医学科床位占医院总床位的5% 。2. 且符合重症评估标准的患者40% 。第二条 (第一章医院功能任务) : 1.4.3.2编制各类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