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区活立木转让合同(竹高浪杉木、杂木)合同编号: 2017010出让方:肇庆市国有清桂林场(以下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国有林场伐区招 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公开招标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乙 方获得本次伐区活立木转让招标竞得权。为明确伐区内活立木所有权和木材生产经营权、销售收益等权利,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伐区 活立木转让合同条款如下:一、伐区地点、四至界址和目的树种伐区地点为林场粗石口工区一林班33-2 、36、54 小班部分,采伐面积约254.5 亩,具体四至界址以甲方实地划定为准(附图供参考),树种为人工种植杉木、杂木。二、活立木转让成交价款及付款方式1、伐区的活立木转让成交价款(即招标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00元)。2、付款方式分两期付款,即:第一期:合同签订后3 天内(即 2017 年 10 月日前),乙方交付活立木转让成交价款50% ,即人民币大写:元整(¥.00元)(含拍卖保证金10 万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