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 年修订)专业代码: 035102适用于非全日制研究生为提高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的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的精神和要求, 结合河南师范大学的具体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经与河南省司法实务部门共同研究, 特制定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与要求本专业学位主要培养立法、 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一)基本要求1. 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遵守宪法和法律 , 德法兼修 ,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 遵循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2. 全面掌握法学基本原理 , 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学基本原理, 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3.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 具有独立从事法务工作的能力;4.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