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服务采购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A: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B: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C: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具有较强的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财务、管理、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D: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采购服务内容A: 可能涉及到“一带双核”相关的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协助招标人制定、实施项目开发方案;对“一带双核”项目规划、建设、筹 资、运营过程中所涉事项的合法性、 合理性进行分析论证, 向招标人提示相关法律风险; 对项目开发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争议等问题给予法律意见, 提出合理法律建议;对项目可能面临的突发状况出具法律意见,协助招标人制定解决方案; 对项目涉及合同、 文书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 给予法律意见; 应招标人适时需求,为本项目所涉及的其他法律事宜提供咨询服务;应招标人适时需求, 为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