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非法学)培养方案(修订稿)一、培养目标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具体要求: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 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2、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3、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二、学习年限和时间安排学制为三年。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学分和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二年。三、培养方式和方法(一)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二) 重视和加强实践形式的教学, 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三)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教师为主,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