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文明单位申报事迹材料保德县法律援助中心于一九九九年八月份成立以来一直在专业 人员欠缺的条件下探索性地开展工作二OO二年八月具备律师和公证员双重资格的康之强任主任以来我中心根据县政府有关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法律援助工作自身的特点和县情实际坚持“维护法律热情服务扶弱济贫匡扶正义”的法律援助基本原则牢固树立 “法律援助无小事” 的指导思想较好地履行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基本职 能按期完成了构筑保德法律援助大厦的基础工程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树立了优秀的社会公众形象一、借助司法行政普法职能搞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我中心首先大力加强了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初步做到法律援助宣传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近几年来我们的主要宣传手段是:1 、配合局宣教股在全县城乡开展了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和 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活动参与人数达9 万人次;2 、利用县属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的优势配合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活动共为 3000 人次提供了义务法律咨询;3 、向弱势群体散发法律援助传单近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