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共阅法治的价值法治是指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 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 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它要求作为反映社会主体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并在全社会得到有效的实施、 普遍的遵守和有力的贯彻。 法治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式, 要求整个国家以及社会生活均依法而治, 即管理国家、治理社会 , 是凭靠法律这种公共权威 , 这种普遍、稳定、明确的社会规范而不是靠任何人格权威, 不是靠权力者的威严甚至特权者的淫威, 更不是靠亲情。它要求把法律至上、树立崇高的法制权威作为基本原则法律是公民行为和政府活动的最终导向, 是规制和裁决人的行为的最高标准和终极力量使每个社会成员都共同受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都无例外地受领法律的规束以及恩惠, 其行为和活动都纳人法制的轨道和范围。因此, 法治是社会调整向高层次发展, 以摆脱任何偶然性、 任意性和特权 , 使社会在严密的规范化及制度化的良吐运行中 , 形成一种高度稳定有序的秩序和状态的必然要求, 以保障和促进社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