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科技学院教学建设与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 一 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防灾科技学院教学建设和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和管理工作,鼓励广大教师及管理人员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建设、改革和研究工作,全面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管理、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项目申报第二条 立项原则我院教学建设与教学研究立项工作,要坚持科学设计、 加强整合、注重实践、鼓励创新的基本原则。(1)着眼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全面工作;(2)着力于教学要素的优化配置;( 3)注重已有改革成果的继承创新;(4)突出防灾科技学院的特色和优势;(5)坚持当前建设与长远发展相结合。第三条立项建设范围含教学现代化建设、课程建设与教材建设、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大学生素质教育、教学研究等项目。第四条 项目遴选、立项程序1. 项目申报。各单位或个人(限教学研究项目)参照立项指南,申报有关项目,填写项目申报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交所在系部或部门。2. 项目初审。系部和有关部门要对申请书进行全面审核,避免相同内容的项目重复申报,由主管领导签署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