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办2017 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1、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编制全区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对地震活动与地震前兆信息进行监测、分析、处理、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汇报。对可能发生地震的地点、时间、震级进行预测; 向区政府提出防震工作安排意见及减轻灾害防御措施。负责全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根据市地震局的授权、 审定区重点项目建设场地的抗震设防标准,指导和监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具体组织和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负责地震应急工作, 编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经区政府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指导区直各单位、 乡镇等有关部门编制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破坏性地震预报发布后, 协助区政府实施预案, 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震后进行震灾评估和震情发展趋势预测。参与震后救灾和重建工作。 根据地形地貌、 地震地质、地震动参数、工程地质、水文地震等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