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江西省水利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投房地 产公司) 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 规范财务行为,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规、政策、制度, 在水投生态集团财务制度指导下,结合水投房地产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投房地产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第三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应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努力降低成本费用,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确保公 司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第四条 水投房地产公司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接受水投生态集团公司总部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发生的经济业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建立必备的会计账册,建立必备的会计账册,合理、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 如实编制会计报表,同时加强资金管理,注意控制和防范财务风险。第二章财务机构及人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