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委托代理协议甲方: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政策、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房地产资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委托业务范围1、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房地产资质业务。 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全程技术咨询和协助组织资料及配合报送资料工作, 协助甲方按协议约定时限通过其资质核准,即以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为准。2、乙方确保其具有办理本协议所约定事项的资质,并确保为甲方办理资质证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3、 代理期限 : 申请资质所需人员证件及其他资料齐备后两个月完成资质办理事宜,并将资质证件交付甲方即为本合同履行完毕。第二条甲方责任与义务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 企业章程, 企业技术人员及社保等相关资料,且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和完整。2、甲方须指派专人跟进、配合乙方收集和整理材料,以便顺利完成资质申报工作。3、 甲方有义务在其申报材料上加盖企业公章和签字,并且为乙方办理人员出具委托办理资质证明。4、 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费用。第三条乙方责任与义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