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代理管理制度【制度目的】 通过规范对代理公司的管理,确保代理公司能够贯彻落实甲方的各项要求, 并在销售接待过程中遵循甲方的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适用范围】代理公司项目销售组全体成员第一部分职业规范一、职业形象1、着装:在销售现场工作时间内,应穿着整洁的统一制服,并佩戴工牌;2、服饰配件:男士黑色正装皮鞋,配深色袜子;女士黑色皮鞋,夏天裙装时配长丝袜,夏天裤装时配浅肤色短袜,冬天配深色袜子;3、发式:男士短发(标准:最少露出一半额头),不得蓄发、染发或光头;女士短发或束发为宜,不得染过于前卫的颜色或光头;4、首饰及化妆:不得佩戴式样、材料夸张或不宜在办公场合佩戴的饰品(如:鼻环、唇环等);女士要求上班期间必须化淡妆;5、个人卫生:男士需每日剃须,不得留长指甲,保持指甲干净;女士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食用有异味刺激性的食品后,应尽快清除口腔异味。二、职业操守1、以热情、专业、诚实、负责的工作态度完成本职工作;2、在职期间,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竞争企业的组建及运作 (签约前的代理项目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