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楼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委托方 ( 以下简称甲方) :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受托方 ( 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工商营业注册号: 施工资质编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证方 ( 以下简称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 方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签订的安吉楼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合同( 以下简称 “原合同” ) 中的定义相同。鉴于双方签订的原合同房屋拆除价格未考虑到房屋拆除物及垃圾的清运费用和清运前存在的安全隐患,经友好协3商,依据实际情况, 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合同条款部分内容, 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一、协议修改增加的内容1、根据原合同第4 条“ 拆除物的归属及处置方式”的约定,考虑到拆除物、废弃物、建筑垃圾等清运和场地平整费用的市场因素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原合同第7 条“合同价款、拨付与结算” 的第 1 项“合同价款” 的第 1 款中的“房2屋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