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xxx食品工程中心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充分利用创新中心先进的实验设备进行产品研发和为食品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使中心的实验设备使用正常有序,高效运转,特制定以下暂行管理办法,并在试行过程中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二条 所有的实验设备均为本中心的固定资产,其使用、维修、保养均由中心工程部负责,由工程部统一安排进行。 第三条 使用中心实验设备必须提出申请,并获得“中心”审核批准;按申请中所提出的使用设备台数和运转时间,工程部会同财务部计算该中试所需交纳的中试费,在交足中试费用后,财务部发出开机通知单,方可进入车间进行中试。 第四条 所有参与中试人员在了解和掌握设备操作规程及安全措施后,在工程部人员指导下,才可开机操作设备,大型贵重设备必须由中试车间专业人员开机操作,不允许擅自开机。 第五条 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中试车间规章制度,爱护中试车间设备,如因违反操作规程,开机造成设备损毁,应照价赔偿。 第六条 所有进入中试车间进行试验的人员,必须遵守车间卫生与安全制度,如因违反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由本人负责。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