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劳动合同篇一:职工股权激励合同书 职工干股合同书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以往对乙方的贡献,为奖励先进职工,激励甲方更好的工作,使企业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乙方以在职股权的方式(干股)对甲方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 1.1在职股权(干股):指公司为激励有能力的员工,为签订职工干股合同书的员工无偿赠与一定的公司股份,在职股权与岗位直接关联,在员工离职后即丧失该股权。同时,在职股权的拥有者不是乙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只列入公司内部股东名册,在职股权股东只享有分红权,无继承权,亦不得转让该股权。不参与公司决策事项,各股东不承担公司亏损额,不需缴纳资金。 1.2分红:指公司年终按照公司内部规定按干股股份金额的一定比例分配红利。 2.分配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表现,无偿赠与甲方干股金额万元。 2.1甲方取得干股股权登记在公司内部干股股东名册上,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不得以此股权对外作为甲方拥有公司实际股权的依据。 2.2在企业盈利的前提下,乙方应在次年春节的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