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工科制度(目录)一、 法规法律学习制度及“法人委托书”管理制度二、 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三、 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四、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五、 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六、 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七、 应收账款与商账追收管理制度八、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及“法人委托书”管理制度一、法律法规学习制度1、 每月5号定期组织学习合同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制订学法的内容、时间安排计划表,组织人员学习,并做好每次学习记录。2、 董事长、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信用(合同)管理人员、销售、供应、财务等部门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书;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员还必须取得信用(合同)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3、 公司分管信用(合同)工作的负责人,部门分管信用(合同)负责人及信用(合同)管理员定期组织活动,结合信用(合同)管理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组织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并做好书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