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4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可以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多种方式发布信息公告:通过网络平台公开;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依照上述信息发布要求,结合本改扩建项目自身特点及项目周围的环境情况,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釆用网络发布公示信息、登报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目前,本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了两个阶段的公示:(1) 第一阶段: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示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08 日。我单位确定环评单位并签订委托书后 7 天内,在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的网站上发布了第一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告知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机构的名称、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途径和方式等,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2) 第二阶段:征求意见稿公示,征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