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天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公众参与说明目录1 概述1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13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64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145 公众参与处理情况146 项目报批前公示情况157 诚信承诺16I1 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4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可以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多种方式发布信息公告: 通过网络平台公开; 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 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依照上述信息发布要求,结合本项目自身特点及项目周围的环境情况,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络发布公示信息、登报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目前,本项目的公众参与进行了两个阶段的公示:(1) 第一阶段: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23 日。建设单位确定评价单位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