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历史沿革,2002年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令) 农办医20137号新建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GMP检查验收细则 农办医201326号兽药GM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补充要求 农办医201814号新建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GM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 2020年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农业农村部3号令) 附录农业农村部 292号公告,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兽药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制定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MP)。 第二条本规范是兽药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注册要求的兽药。 第三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第二章 质量管理,第一节原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符合兽药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将兽药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兽药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销售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兽药符合注册要求。 第五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不同层次的人员应当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六条企业配备的人员、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