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三篇【篇1】党的109大报告指出,要“清算废除妨碍统1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增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正确处理好权利和资本、官员与企业家、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政商两界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界限分明、双向通畅、有为有畏,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根本。政府的性质和主旨就决定了要为市场经济主体提供优良便捷的服务和公平、公正、法制化的竞争环境。“亲”就是要求政府要关心企业在发展进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并在法律的框架内千方百计予以解决;“清”就是要在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建立底线思惟和法治思惟,1切行动都要以法律为准绳,没有任何不正当的利益。优化营商环境事关经济发展,事关社会进步,事关民生改良,更关系着百姓幸福指数的提升。各有关部门要进1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服务观念和责任意识,转变服务方式,满腔热情地为企业着想,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心全意地为项目建设助力,在企业做大、产业做强的进程中展现作为,延续优化营商环境,进1步加强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