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甲方(工程承包人) : 重庆民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禄劝县思源学校建设工程项目部乙方(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禄劝县思源实验学校建设工程1.2 工程地点: 禄劝县屏山街道办秀屏社区1.3 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 36348.48 平方米,其中教学楼 10729.63 平方米,教学实验楼 3413.99 平方米,学生食堂 4612.17 平方米,多功能报告厅 913.26 平方米,风雨操场 494.1 平方米,艺术楼 488.04 平方米,学生宿舍 10470.33 平方米,教师周转宿舍 2474.98 平方米,图书楼 1623.48 平方米,值班室 16 平方米,运动场看台 423.29 平方米,连廊 689.28 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均为暂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竣工建筑面积按实计算(除钢结构专业工程建筑面积不计外;)。建筑面积按云南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