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市区路小区第层 单元。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房屋租赁协议:一、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用途。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二、租赁期限1.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对房屋及附属品、设备设施、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三、租金及支付1. 租金及押金:租金每月元。乙方按月交纳。押金为 个月租金,即元,一次性付清。于租期满或合同解除后,除去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如数返还给 乙方。2. 租金支付方式,每月号前支付下月房租。四、租赁期间约定事项:1. 甲方按合同规定时间、标准,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在本地居住的居住证或工作单位名称。2. 甲方提供屋内水、电等能正常使用。乙方应按当地的规定,每月支付其所用的水、电、物业、卫生及其它居住产生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