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整理放射科人员健康及个人剂量管理制度一、 范围和对象放射工作人员是指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2. 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3. 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4. 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二、放射人员上岗要求1. 放射人员在上岗前,放射科负责人负责向市卫生监督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2. 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均需参加放射防护条例上岗培训,并进行相关考核,取得培训合格证。3. 放射设备安装后, 由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对机器和机房设施进行检测,做出评价报告证实符合防护要求,取得机器使用合格证之后,方可使用。三、个人剂量监督管理1. 放射工作人员均需佩戴热释光个人测量仪,并按规定佩戴在左胸及左前领口。2. 个人剂量监测同期一般为90 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每季度定期送往疾控中心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通知个人。3. 医院终生保存个人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