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促进医疗卫生等公共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一)增值税优惠政策1. 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从 1998 年 1 月 1 日起,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 费以及电工经费)给予免征增值税的照顾。(摘自财税199847 号)2. 燃油电厂发电补贴收入不征增值税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不属于规定的价外费用,不计入应税销售额,不征收增值税。(摘自国税函20061235 号)3. 居民缴纳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自 2011 年供暖期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摘自财税2011118 号)4. 特定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本政策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执行(暂定)。(摘自财税201230 号)5. 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对各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