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一、填空题1、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1、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2、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4、动火作业完毕, 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 (监火人) 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5、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 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6、(动火人)应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7、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 8) h。8、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审批。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