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生产调度事故影响市场主体间相互赔偿管理办法第一节 生产调度事故影响市场化赔偿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明确全矿各级市场主体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作用点与作用方向,强化作用发挥和责任落实,减少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中各环节间的相互影响,降低事故率,提高各级市场主体运营质效和环节间的运行效率,强化各级市场主体超前控制、超前管理的主动性和科学性,在各级市场间建立起责任、事故影响相互赔偿机制,根据常村煤矿内部市场化改革运行方案、各市场体系间的赔偿机制、各专业管理赔偿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赔偿执行程序;根据事故性质,由专业科室或队组依据事故追查结果和相关赔偿价格,提出赔偿报告(在事故追查报告中注明),交到矿调度室,调度室审核整理后,月底27日交到矿企管科落实后完成赔偿兑现。 二、明确赔偿关系;每次赔偿关系发生时,提出赔偿的专业科室要明确赔偿的市场主体,如某单位向某单位赔偿;涉及到影响生产的时间,由调度室明确赔偿对象与被赔偿对象,按照价格表进行赔偿。 三、赔偿结果执行;调度室将当月发生的赔偿报告汇总整理后,于每月27日前报到企管科,企管科逐项审核落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