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及通病防治措施( 2014 年 3 月修订) 一、进场原材料质量控制1、凡进场原材料必须按设计要求和相关验收规范要求进行验收,需复检的材料必须严格实行见证取样制度,凡不符合要求的, 坚决不能进场,不能使用。2、施工现场骨料堆放场地必须硬化,粗、细骨料应分仓堆放, 不得混堆,更不得将落地灰等建筑垃圾混杂其中。3、施工现场钢筋堆放场地必须硬化,并要有防雨、雪措施,要保证钢筋不污染、锈蚀。4、砂浆的强度等级、种类必须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要求。混合砂浆不得用外加剂代替石灰膏。特别注意厨、卫间抹灰砂浆的设计 种类。5、监督站要定期、不定期对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进行有见证取样现场抽检,凡抽检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 二、基础毛石砼的石材质量、掺量及施工操作的控制1、设计单位应明确毛石砼毛石块材强度等级,毛石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等级方可使用。2、毛石不得用卵石或碎片石来代替,石子级配粒径需符合配合比要求。3、施工中所掺用的毛石数量不应超过基础体积的25,毛石尺寸不应超过所浇捣部位最小宽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