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共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巴中市泰通公司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全面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道 路运输条例制定本责任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经理为第二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具体负责; 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及管理员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管理人; 驾驶员和租赁业户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以下六项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三、责任追究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一责任人)根据企业实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切实履行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