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强化总公司及分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规范企业 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会计法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或办事处第三条分公司是总公司派出的代表总公司实施产品推广和销售行为的内部组织机构享有相对独立的市场推广自主权第四条总公司为整个公司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的中心承担办理 企业( 含分支机构 ) 设立、章程修订、合同管理、销售业务管理、拥有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全部债权并承担经济活动过程中的相应民事责任第五条分公司负责人 ( 经理) 是本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责任人直接对总公司负完全责任严格执行总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管理制度第六条分公司财务人员由总公司直接任命或委派是分公司执行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直接管理责任人对分公司的各项财产负直接管理责任对分公司一切违规违纪行为享有绝对否决权并有责任向总公司相关领导汇报管理目标第七条强化监控力度简化核算程序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和对公司资金运营实行全过程控制的管理原则通告全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