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中小学德育工作常规要求(修订)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 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全面落实省、市有关 德育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 结合我县实际, 特制定本要求, 作为全县中小学德育工作管理、检查、评估的主要依据。第一条: 中小学校必须认真落实“德育为首”的地位。把德育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领导, 统筹安排, 努力构建体现时代要求、符合教育规律的学校德育工作体系,为中小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 展奠定基础。第二条: 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理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小学德育纲要和中学德育大纲为主要内容,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 性和实效性。第三条: 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德育理念。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德育现代化的理念、校本化的理念、回归生活的理念、为全 体学生提供服务的理念、 充分尊重和满足学生合理需求的理念,促进德育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