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入住寝室制度一、 辅导员寝室巡查制度辅导员在工作日夜晚(周一至周日)必须入住学生公寓(特殊情况可请假),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处理本系(院)宿舍一切需要及时处理的各种问题。每个辅导员每周要巡查所带学生寝室二次以上, 并在宿舍管理员处做好相关登记。 巡查期间, 辅导员要做好如下工作: 指导督促学生做好内务卫生, 保持宿舍整洁; 引导学生健康上网, 纠正网上不良行为; 提醒学生妥善保管自己的贵 重财物;及时发现和纠正如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管制刀具、私拉电(网)线、抽烟、喝酒、不关锁门窗等不安全行为;清理外来人员滞留宿舍或留宿行为;检查学生就寝人数,督促学生就寝;对熄灯后聊天、喧哗、群聚等影响就寝的现象要及时制止。二、辅导员值班工作职责1、工作值班时间为: 21: 30次日 7:30。2、值班人员应按时值班巡查(每晚巡查二次以上) ,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或早退; 有事需要调班或请假的应提前向系负责人说明, 负责人及时将调动情况上报学生处。3、负责协调、处理值班期间本系(院)学生中的各类事件;如遇突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