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部门意见:洛环涧表 2018 154 号关于洛阳佳正恒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 200吨铝钢复合材料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根据洛阳佳正恒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200 吨铝钢复合材料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下简称报告表 )的分析结论、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 ,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一、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洛阳市涧西区王湾村四组,项目东侧 为村道路,西侧15m 处为高速路匝道,南侧为空厂房,北侧为洛阳星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加工200 吨铝钢复合材料。本项目总投资5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 万元。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应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2、施工期,本项目不新增建(构)筑物。3、营运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