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 录”(以下简称“名录” )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申请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3、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其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并加盖单位章。2、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资产构成情况如关联企业及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子公司的情况,如调查核实未如填写的,按提供虚假材料对待。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