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印发2018年实施“双轮驱动”战略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实施“双轮驱动”战略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阜政办201819 号)要求,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简便、权责明确、公正透明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第一部分申报程序一、申报主体在本市区域内注册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和建筑业企业。第 8 条农业、服务业企业参照执行,第 19 条镇政府参照执行。 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二、申报时间申报时间分两期进行,自本实施细则发布之日起至2018 年 11月 30 日止进行第一期项目申报,2019 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30 日止进行第二期申报。三、申报方式1. 各种认定类、称号类项目由市级各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文件直接汇总申报。2. 申报主体填写 2018 年度市级新型工业化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 3),连同申报材料一式5 份(申报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留存),统一到属地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