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优秀专利奖评奖办法第一条评奖宗旨为鼓励和调动我市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发明创造的积极 性,提高技术创新和专利保护水平,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以及产业的发展,更好地为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申报条件凡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以申报阜阳市优秀专利奖:一、在评奖期限前已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有效专利;二、发明技术水平高,已经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撤销专利权的请求和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的专利;四、应优先申报和推荐信息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医药技术等高新技术领域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第三条申报材料一、阜阳市优秀专利奖申报书;二、专利证书和与本专利有关的专利权人有效证明;三、专利有效性证明; 四、专利公告文件;五、专利实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第四条评奖标准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构思巧妙、新颖,原创性强,技术水平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