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 (团队) 在科技创新创业中的核心作用,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提供强有力支撑,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创业扶持行动的意见(甘办发 201071 号)精神,省政府设立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以下简称 “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专项资金是由省财政安排用于扶持甘肃省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创业的资助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遵循鼓励创新、择优支持、注重效益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第二章组织与分工第四条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主要职责是:( 一) 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绩效评估;( 二) 审批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专项资金年度决算;( 三) 参与项目的评审论证,下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拨付项目资金; (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