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销售事务处理制度(B) 销售 (一)营业科的外务负责人员在访问或开拓新客户时,应留意下列事项: 1.透彻观察对方在买卖上的需求及判定对方在买卖上的立场 2.观察对方进货及销售的意愿。 3.利用谈话、对应技术来引导对方购买的意愿。 4.针对对方的买卖意识及对商品的认知程度,检讨它与我方计划的合适与否。 5.检讨对方的销售政策与营业预算是否与本商品合适。 (二)营业科的外务负责人员应致力于商品知识、销售方法及市场知识的研究、同时须勤于调查销售客户的状况,随时以预算、效率化为基准、冷静且亲切地致力于销售活动。 (三)对客户提示重要事项或表达意向时,须取得经理的认可后才能执行。 (四)交易的开始有的是基于对方的申请,有的是出自我方的诱导,不管是何种方式,除了交易一开始即以现金往来的情况之外,都须事前对交易客户的资产、销售能力、负债、信用及其他评核事项进行调查,并向部长提出报告。 (五)对于各家客户须订明每月性的访问预定及收入预定,另外,对于客户的新开拓商品也须拟定每个月的大概预定额,根据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