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部门各项制度第一篇 价格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产品的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加产品销售收入,提高销售利润,并保证公司产品价格体系有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价格管理包括价格的制定、调整、执行及控制。价格管理的对象限定为:1) 新产品2) 正常销售品3) 促销产品4) 库存处理品第三条 任何价格的制定、调整必须以公司的长期战略为依据,符合公司的总体营销规划,和公司产品整体价格体系的制定原则相吻合。第四条 价格管理部门分工1) 各销售部门:根据产品市场销售情况、竞争情况,向营销规划部提出价格调整建议;销售部负责对青岛市内经销商价格执行的监控工作;渠道管理员负责对青岛市外埠经销商价格执行的监控工作;2) 营销规划部:价格归口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对产品的价格跟踪、调研和监控;定期对生产销售产品的价格进行重新审定;拟定产品价格定价、调整建议书上报营销副总审批;重大调整须报总经理批准或由总经理召集高层管理委员会审议、决策;3) 财务部:负责公司各种产成品的成本核算;编制各品种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