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板桩围堰施工作业指导书1. 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砂类土、 粘性土、碎石土及强风化岩等河床地质的深水基础或者陆上深基坑钢板桩围堰施工。适用水深范围在010m,基坑深度(自水面或地面)不大于13m,一般要求板桩入土深度不小于0.5 倍的桩长, 如果坑底土质较好、 渗水系数较小(比如软硬塑粘土、亚粘土、强风化岩) ,则入土深度可适当减小但需满足被动土压力和基底 稳定要求且有 1.2 倍的富余系数。对水深大于11m、基坑深大于 13m 以及沙砾石、大漂石及坚硬岩层的河床不适用本方法。2、主要应用标准和规范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2.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范(JGJ081-2002)2 . 0 . 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钢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GB50205-2001)2. 0.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国 国家 标准 钢 结 构设 计规 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