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1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特种混凝土或有特殊要求的钢筋混凝土工程第 1.0.2 条 对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和试验方法,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有关现行的国家标准部标准执行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钢材应符合普通碳素钢钢号和一般技术条件(GB700-79) 中的 3 号钢标准本材应符合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6-83) 中的承重结构选择标准,其树种可按各地区实际情况选用,材质不宜低于等材一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二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浇筑混凝土的重量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三构造简单,装拆方便,并便于钢筋的绑扎与安装和混凝土的浇筑及养护等工艺要求; 四模板接缝应严密,不得漏浆第二节 模板的设计第 2.2.2 条 钢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TJ17-74) 的规定,钢材的容许应力值可提高25%; 采用弯曲薄壁型钢应符合弯曲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TJ18-75)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