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廊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 乙方: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特 签订本协议。一、 工程项目1、 工程项目名称:连廊钢结构工程2、 承包范围:连廊钢结构图纸上所有构件及配件的制作、运输、现场安装、拼装、焊接及防腐。3、 工程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二、 工程总价及结算方式1、 工程总价:总包干价柒拾陆万元整(¥ 760000 元)。2、 结算方式:全部主材到场后,拨付工程款的 20%; 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拨付至总工程造价的 95%;剩余 5%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贰年。三、 协议内容1、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2、 乙方应按照要求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严格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要求进行组织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