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子小学绩效工资考核细则根据红古区教育局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 拟定本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以下简称细则)。一、本细则分六个部分,共计100 分: 1、师风师德考核 10 分2、考勤考核 10 分3、工作量考核 30 分4、教育教学过程考核20 分5、教育教学业绩考核30 分6、加分和减分二、考核实行加分和扣分制,教师考核得分100 分奖励分 扣分。由于存在奖励加分,教师得分可能超过100 分。同时,各部分扣分应不超过该项总分值, 例如:教师实得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教职工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考核得分三、各项扣分依据由校长室、教导处、值周领导(教师)或其他 相关部门及负责人提供。 奖励加分依据主要由教师本人提供。每学期考核一次, 具体由考核小组负责实施。 凡涉及临时性突击工作奖分由考核小组研究决定并经教师会议通过。四、本着奖勤罚懒,公正公开,人性管理,共创和谐之原则,本细则经教师大会及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小组讨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