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附件一: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了提高高层管理人员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贯彻执行水平,确保公司经营战略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实现,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办法。第一条总则(一)绩效考核以目标责任为基础,以实际工作业绩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 实事求是的原则, 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以会计年度为考核周期进行考核。(二) 绩效工资的发放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坚持以绩取酬的发放原则。(三)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高层管理人员。第二条考核权限(一)总经理、财务总监的直接考核人为董事长;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直接考核人为总经理。(二)董事会为考核结果的最终确认机构。第三条制定考核指标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以及个人所分管的 工作,于每年 1 月份,被考核者以年度工作计划的形式明确本人年度主要工作内容、工作重点、 工作进度及时间要求。该计划经其直接上级确认生效。 其中, 总经理的年度工作计划应包括公司的财务目标和经营管理目标。第四条年度工作计划的调整如果年度工作计